城市照明尤其是旅游景观照明、景观照明中各种光现象的有序组合,不仅能反映空间的功能和需求,带来空间文化和情感的交流,还能够促进区域活力,带动城市经济发展。可以说旅游景观照明规划和照明设计是提升城市夜间形象、发展旅游产业、带动城市的经济效益的必要手段。
旅游景观照明是一座城市文化的结晶,旅游景区夜景照明规划能在夜间将景观和城市的文化和艺术结合在一体,用夜景照明给游客一个文化艺术的光环境,因此旅游景区景观照明规划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景观照明能在夜间塑造景区景观的夜间景色,增加视觉冲击力和互动性吸引游客,特别是通过大型灯光秀表演和互动灯光装置,为游客夜晚逗留和消费提供了充分的理由,亮化工程公司对提升旅游产业链的经济效益和区域经济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古镇设计照明的方式和方法
1.泛光照明(floodlighting)
通常用投光灯来照射某一情景或目标,且其照度比其周围照度明显高的照明方式。
2.轮廓照明(contour lighting)
利用灯光直接勾画建筑物或构筑物轮廓的照明方式。
3.内透光照明(lighting form interior lights)
利用室内光线向外透射形成的照明方式。
4.建筑化夜景照明法(structural space modelinglighting)
光源或灯具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墙角或屋顶部分的建筑结构联为一体的照明。
5.多元空间立体照明法(multiple space modelinglighting)
从景点或景物的空间立体环境出发,综合利用多元(或称多种)照明方式或方法,对景点和景物赋予较好的照明方向,适度的明暗变化,清晰的轮廓和阴影,充分展示其立体特征和文化艺术内涵的照明。
室外景观照明作为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展现了景观设计的理念,也是人们夜间室外活动空间功能性照明的主要部分。
景观照明工程的质量主要集中体现在设计方面和实施方面,设计关乎美学判断,实施关乎灯具选用和工法。
美学方面
园林、建筑等景观,如果遇上渣的灯光,生命就给毁掉了一半。
所以景观照明设计要从内在和外在形式都唤起人们的审美感受,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让灯光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和交流。而景观照明是否能唤起人的美感,是判断其是否具有审美功能的依据。美感的取得,一方面来自于灯光塑造的环境整体形象所显示的功能美;另一方面,来自于非功能因素的情感体验。
具备功能美及形式美的空间环境的景观照明设计,不考虑受众情感的参与是无法想象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审美功能的建立必须是在综合了景观照明的实用功能、人的社会需求和精神需求之后,而萌发的情感认同和审美感受。
安全方面
由于景观照明大部分设置在户外,部分类别的灯具(如地埋灯、插泥灯等)都会有机会与人的活动近距离被接触,因此,其应用时候的安全性变得尤其重要:不仅昆虫有趋光性,熊孩子也有,所以,在面对很多夜间景观照明的时候,照明工程公司要特别注意灯具的光伤害和漏电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