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注意事项
山东聊城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注意事项
山东聊城企业办理中长期外债备案审核注意事项
明确需办理备案的外债范围:包括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 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如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境外贷款和跨境直贷)等。需注意,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举借的外债(包括债券、商业贷款和股东贷款等)需办理备案登记;境内自然人控制的境外企业发行外债,也可能需办理备案登记;若企业开展集团整体外债规模管理试点,需关注集团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整体外债规模申请时,是否已将集团内所有子公司纳入拟发行外债主体的范围。
确定接收备案申请的机构:目前需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申请,具体提交至政务大厅(2 号窗口),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至该窗口。
把握外债备案申请的时点:对于发行债券,需在发行前完成备案;对中长期贷款类外债,可先签署有关协议,但需在提款前完成备案。
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及发行方案应包括发行人基本概况、业务情况、财务情况、外债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外债发行方案(概要、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外债发行计划等内容。申请材料要求一式三份、以企业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申请主体、借用外债主体和担保主体(如有)均需提供zui近三年及zui近一期财务报告;还需提供企业过往外债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及备案项下的额度使用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如有);对于申请境外发行债券的,需提供承销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函;针对新申请事项及变更事项申请,需zhuanye机构出具法律意见和真实性承诺函。
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企业须对各类材料负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为企业借用外债提供相关服务的zhuanye机构和人员,也需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对其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关注外债资金用途:外债资金使用应聚焦主业,符合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除银行类金融企业外,不得转借他人,在外债审核登记申请材料中已载明相关情况并获得批准的除外。
注意变更申请和撤回申请的规定:完成外债审核登记后发生特定情形确需调整的,应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审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审核登记过程中如需撤回申请的,应及时提交撤回申请。
按时报送发行信息:企业应在每期外债发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发行信息;在《审核登记证明》有效期届满后 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应的外债借用情况;每年 1 月末和 7 月末前 5个工作日内,报送外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兑付情况和计划安排、主要经营指标等。如出现境内外债务偿付风险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可能影响债务正常履约的重大情况,企业应及时报送有关信息。
了解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审核登记机关会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企业借用外债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应予以配合。企业或相关中介机构因借用外债需配合境外监管机构检查或调查、涉及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应事先向境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